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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商標怎麽註冊

商標註冊流程:近似查詢-提交文件-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商標公告-發證。

1.近似查詢

我國《商標法》第31條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若是申請的商標與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是近似,是不會通過的。提供商標名稱、商標圖樣、公司經營範圍,立即為您查詢。

2.向商標局提交申請書

提交商標申請書、營業執照、商標圖樣、商標類別等材料。

要註冊的商標類別壹***45各大類,1-34類是商品,35-45類是服務,不清楚也不要緊,告知代理機構您的經營範圍也可以。

3.形式審查

申請書件的審查(文件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範、簽字/印章是否缺少)、對商標圖樣規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說明的審查、分類審查(對填報的商品/服務項目的審查)。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

4.實質審查

此階段審查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是否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審查的重點是是否同他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給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復的,商標局繼續審查。

5.商標公告

對經審查後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註冊。

6.發證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

申請商標註冊有兩種途徑:壹種是自己到商標局註冊大廳(地址在北京);另壹種方式是委托壹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兩種途徑的區別在於,文件提交的地點不同,委托代理機構的將文件提交到代理機構,代理機構熟悉商標的審查規範,熟悉商標註冊申請的流程,節省大量的時間與精力,提交商標名稱、商標圖樣、公司經營範圍,青島奧隆知識產權免費幫您做商標近似查詢,提升商標的授權率,及時反饋商標註冊的進程,有疑問可以隨時咨詢,相當於您的專屬知識產權顧問,及時為您解難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