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工商戶的名稱應事先在當地工商局登記;2.那麽,申請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有: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申請書》、從業人員證明、經營場所證明等。3.接下來就是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刻章。然後和銀行預約,在銀行開戶,拿到開戶許可證,然後去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完整,註意,需要提供法人、監事、全體股東、財務人員、經辦人員的身份證件及復印件。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申請內資企業(公司制)營業執照預先核準,應當提交下列文件,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的文件:
(壹)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 * *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表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任命、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⑺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公司住所證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法律依據根據《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工業、交通運輸、建築、商業、對外貿易、飲食、服務業、旅遊業、手工業、修理業中的下列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工商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登記:
(壹)國有工商企業;
(二)集體所有制的合作營和其他工商企業;
(3)合資或聯營工商企業;
(四)鐵路、民航、郵電部門和其他公用事業所屬的工商企業。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認為需要登記的其他工商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三條相關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未經核準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責令終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
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未經企業登記機關依法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以合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停止經營活動,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以合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適用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