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負責聯邦政府的商標註冊。收到註冊申請後,PTO會進行形式審查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商標註冊的基本要求。如果符合,PTO會簽發日期並在提交申請兩個月後發給申請人壹份通知書。如果不符合要求,則將所有材料包括申請費全部退還給申請人。
審查在提交申請四個月後,PTO的審查員將負責審查並決定該商標能否註冊。如不能,審查員會發函註明退回理由或者需要做的改動。申請人必須在收到信後六個月內答復,否則該申請即終止。如果申請人的答復不能成立,審查員將發出最終駁回。申請人可上訴商標審查及上訴委員會。
異議如果註冊申請沒有被退回或申請人答復理由成立,該商標即會被印制在商標公告上。PTO將給申請人發出通知以告之公告日期。此後30天為異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