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合計:其他應收款190000+累計攤銷50000=240000。
貸方總額(除營業外收入)=無形資產180000+應交營業稅9500=189500。
借貸余額=240000-189500=50500(計入營業外收入)
所以借方等於貸方。也就是說,這50500就是妳的利潤。
補充問題:為什麽累計攤銷5萬元算營業外收入?
我不是這個意思。累計攤銷賬戶是無形資產的備抵賬戶,即無形資產原值沖減,計提時貸記。
借:管理費等。
貸款:累計攤銷
處置無形資產時,攤銷後的無形資產也要進行核銷,所以收回時借記沖減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