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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無效是什麽意思

商標權的宣告無效是指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的制度。已經註冊的商標,如果不具備可視性、顯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無效。另外,“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也屬於商標無效的理由。商標是指區別商品或者服務不同來源的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在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註冊登記以後,就享有使用某個品牌名稱和品牌標誌的專用權,這個品牌名稱和品牌標誌受到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企業都不得仿效使用。因此,商標實質上是壹種法律名詞,是指已獲得專用權並受法律保護的壹個品牌或壹個品牌的壹部分。商標(trade mark)是壹個專門的法律術語。品牌或品牌的壹部分在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註冊後,稱為“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國際市場上著名的商標,往往在許多國家註冊。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版標註冊申請文件權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