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資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14號),自2004年7月1日起,凡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對外貿易經營者未辦理備案登記的,海關不予辦理進出口的報關驗放手續。
現在國家對申辦進出口企業要求大大降低,只要申辦企業依法辦理有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開戶即可。無論是小規模企業,壹般納稅人,私營企業,工商個體戶,新成立公司都可以辦理。無註冊資金,年銷售額限制。即使您辦理了進出口權如果最近三五年沒有從事外貿貿易也不會被取消資格。
申請步驟:
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企業,如果您的企業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裏面沒有“從事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業務”,須先到工商部門變更營業執照增加經營範圍,變更稅務登記證。然後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系統”網上系統內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