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是否要遞交轉讓公證書
去年公司辦商標轉讓時,沒有所謂的商標轉讓公證書(要到公證處去辦);今年另換了家代理機構,被告知商標轉讓要提供公證處出示的商標轉讓公證書,想了解下,確實是需要這個公證書嗎?
商標權利人發現其商標未經同意被他人申請轉讓並向商標局提出書面反映的,或者商標局對轉讓的真實性產生懷疑的,商標局可以向受讓人發出補正通知書,要求其書面說明有關情況,必要時可以要求提供經公證的轉讓協議或經公證的轉讓人同意轉讓的聲明,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本人在2011年6月份買了註冊號為:5058016的商標,壹直在轉讓受理的狀態,本人十分著急使用此商標,請問什麽渠道能知道審理進度?會不會有優先處理的方式
經查,5058016號商標因需要補正,所以流程稍長,請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