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第六條奏唱國歌應當符合本法附件所載國歌的歌詞和樂譜,不得以損害國歌尊嚴的形式進行。
第七條奏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敬國歌的行為。
第八條國歌不得用於商標或者變相用於商業廣告,不得用於私人葬禮活動等不適當場合,不得用作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