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 二、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收1%;超過10萬元的部分收0.5%; 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 四、 勞動爭議 案件:每件10元; 五、 知識產權 糾紛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標準;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九、 管轄權異議 :異議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十、財產案件收費: 1、1萬元以下:50元: 2、1-10萬元:標的額x2.5%-200元; 3、10-20萬元:標的額x2%+300元; 4、20-50萬元:標的額x1.5%+1300元; 5、50-100萬:標的額x1%+3800元; 6、100-200萬元:標的額x0.9%+4800元; 7、200-500萬元:標的額x0.8%+6800元; 8、500-1000萬元:標的額x0.7%+11800元; 9、1000-2000萬元:標的額x0.6%+21800元; 10、2000萬元以上:標的額x0.5%+41800元。 十壹、案件執行費: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每件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不超過1萬元:每件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執行金額x1.5%-100元; 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執行金額x1%+2400元; 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執行金額x0.5%+27400元; 6、超過1000萬元:執行金額x0.1%+67400元。 十二、保全費: 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每件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1%;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 十三、申請支付令: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十四、申請公示催告:每件交納100元; 十五、申請撤銷 仲裁 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每件交納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