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人向吉尼斯世界紀錄有限公司及其代理機構提交記錄,都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實的。
2.凡向吉尼斯世界紀錄有限公司及其代理機構提交記錄的,應同意將相關信息和資料用於吉尼斯世界紀錄有限公司及其代理機構(出版書籍、小冊子、磁帶、專題片和電視廣播等。),並保證不會有版權糾紛。
3.所有試圖挑戰和創造紀錄的個人或單位自行承擔挑戰和創造紀錄的風險,吉尼斯世界紀錄有限公司及其代理機構不承擔因任何嘗試(無論由破紀錄者還是任何第三方索賠)而導致的任何責任,包括潛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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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吉尼斯世界紀錄有限公司在收到申請人簽署的挑戰紀錄協議之前,不鼓勵、授權或允許舉辦任何挑戰紀錄的活動;吉尼斯世界紀錄有限公司與這些活動無關,在其同意前不授權舉辦這些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