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我在商標網經過查詢,昆明中壹堂制藥有限公司在第五類藥品商註冊了商標,並已經辦理轉讓完成。昆明中元堂制藥公司卻沒有申請過商標。
如果單純是商標轉讓,轉讓後的商標所有權規受讓人所有,轉讓人不能再使用該商標,但上述案件中,轉讓人還能繼續使用該商標,則說明兩家公司為雙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