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創新型企業申報條件
選擇試點企業資格和條件 1、屬於國有骨幹企業、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等依靠技術創新發展的企業。 2、企業主營業務和技術發展重點符合《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確定的國家產業政策、能源政策、環保政策和《安徽省科技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國家技術創新工程安徽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的重點方向。 3、企業經營和運行狀況良好,近3年連續盈利,無違反環境保護、質量安全、生產安全等方面的行為。 選擇試點企業,除符合上述資格條件外,還應根據以下條件進行優選: 1、具有關鍵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擁有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軟件、集成電路企業近3年獲得過著作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近3年主持或參與制定過行業、國家或國際技術標準。 2、具有持續創新能力。有良好的產學研合作關系。在同類企業中,研究開發經費占年銷售收入比例較高。主導產品技術或正在研究開發的技術在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吸引和使用。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經費占當年銷售收入的比例必須達到國家新的規定比例。 3、具有行業帶動性和自主品牌。主導產品市場占有率在全國或全省同行業位居前列。擁有省部級以上名牌產品或著(馳)名商標。 4、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資產負債率65%以下,銷售利稅率10%以上,通過質量管理等相關認證,制藥企業通過國家GMP認證。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健全,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或專人負責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5、具有明確的創新發展戰略和良好的企業文化。企業主要負責人重視技術創新,制定並正式印發了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工會組織健全,能夠正常開展活動,企業勞動關系和諧。職工技術創新活躍,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鼓勵創新的薪酬激勵和獎勵表彰制度比較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