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質量控制:適當的商品質量采購的商品質量符合采購單位的要求,這是采購單位在采購商品時首先要考慮的條件。對於質量差、價格低的商品,雖然采購成本低,但會導致企業總成本的增加。因為不合格的產品在投入使用的過程中往往會影響生產的連續性和成品的質量,最終會體現在總成本上。
相反,高質量並不意味著采購的商品適合企業生產。如果質量過高,遠遠超過生產所需的質量,對企業來說也是壹種浪費。所以采購中對質量的要求是符合企業生產需要的,要求過高或過低都是不對的。
2.成本能力:較低的成本不僅包括采購價格,還包括原材料或零件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采購價格低是選擇供應商的重要條件。但價格最低的供應商不壹定是最合適的,因為如果產品質量和交貨期不能滿足要求,或者由於地理距離的原因導致運輸成本增加,總成本就會增加,所以總成本最低是選擇供應商時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3.產能和交貨時間:及時交貨供應商能否按照約定的交貨期限和交貨條件組織交貨,直接影響企業生產的連續性,因此交貨時間也是選擇供應商時需要考慮的因素之壹。
4.財務:供應商的財務狀況是否穩定,直接影響到交貨和業績的表現。如果供應商出現財務問題,周轉不靈,就會影響供應進而影響企業生產,甚至導致停產的嚴重危機。
綜上所述,企業在選擇供應商的時候,主觀因素太多,有時候根據印象來確定供應商,在供應商選擇上還是有壹些個人因素的;供應商選擇的標準不全面,企業的選擇標準大多集中在供應商的產品質量、價格、靈活性、交貨準時性、提前期和批號等方面。,沒有形成全面的供應商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無法對供應商做出全面、具體、客觀的評價。所以作為采購人員,在選擇供應商的過程中要特別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