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因為不夠資質,也就是說您可能不是在先權利人或者是利害關系人。所以不予受理您的異議申請。
二是您提供的證據理由不夠充分,商標局這邊無法核實您提供的證據理由是具有真實性的。
希望能夠幫到您,望采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