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標是描述性的;
3.該商標缺乏顯著性;
4.商標有不良影響;
5.馳名商標;
6.惡意註冊;
7.先於其他權利沖突,如商號權、設計權、著作權、姓名權等。;
8.常用名;
9.地理標誌;
10.未經授權使用的標誌;
11.有限公序良俗。
問:我國《商標法》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文字和圖形有哪些?
答:我國《商標法》第10條規定,下列標記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1)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與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的特定地名或者標誌性建築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