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該意見不屬於司法解釋。司法解釋是法律解釋的壹種,屬於正式解釋、有權解釋。司法機關對法律、法規的具體應用問題所做的說明。在國內,司法解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解釋。司法解釋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可以與其上位法即憲法和法律相沖突。法院判決時可以直接引用司法解釋。
《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雖然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但並非對法律、法規的具體應用問題所做的說明,只是審判的指導意見。區分是否是司法解釋可以從“發文字號”區別,以下兩個文件舉例說明:
壹、法規標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發文字號法發〔2010〕12號
頒布時間2010-4-20
二、法規標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發文字號法釋〔2017〕2號
頒布時間2017-1-10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