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打算在壹九八四年花大部分時間來實現我想拍電影的願望,但這些計劃被耽擱了。首先在壹月,我和我的哥哥在為百事可樂公司拍廣告時,我被火燒傷了。
著火的原因很簡單,也很可笑。我們是在晚上拍片,我所要做的是當我從樓梯上走下來時,在我的兩側和身後壹些鎂彈爆炸。這看起來很簡單,我只需走下樓梯,同時鎂彈就爆炸。我們做了好幾遍,每次都非常成功,鎂彈爆炸所產生的光亮效果棒極了。只是到以後我才發現這些鎂彈離我的頭只有兩英尺遠,根本不符合安全規則,我站在爆炸的鎂彈中間,兩邊都只有兩英尺遠。
這時,我的導演鮑勃·吉拉爾迪走過來跟我說:“邁克爾,妳下來的太早了,我們要能看到妳站在那兒,在樓梯上。當火光亮的時候,我們要能看到妳站在那兒,所以妳等壹等,別那麽著急。”
於是我就等著,鎂彈在我兩旁炸開,火星濺到我的頭發上,著了起來。我正在邊舞邊旋轉的走下樓梯,還沒有感覺到,突然我擡手時感覺到了頭上的火焰,我想甩掉它,結果壹下子摔倒了。爆炸聲壹響過,傑梅恩就回過身,看到我倒在地上,他還以為我被人群中的什麽人開槍打中了呢,當時我們正在壹大群觀眾前拍片,所以傑梅恩會這樣想。
為我工作的米科·白蘭度第壹個來到我身邊,然後壹下子什麽都亂了套,大家簡直是瘋了沒有哪個電影能夠把那晚發生的戲劇性場面準確描述出來。人們又喊又叫,有個人喊:“快點!拿冰來!”奔跑聲響成壹片。大家都大喊:“喔,天哪!不!”急救車很快就來了,我被擡進車以前,看到百事可樂公司的董事們擠在壹個角落裏,驚恐萬分,救護人員把我擡上擔架時,他們嚇得竟然忘了來看看我。
當時,除了可怕的疼痛,我反而覺得有點幸災樂禍,我親眼看到了這出鬧劇的全部過程。別人跟我說我當時被嚇壞了,但我記得我坐在救護車上時很高興,我還從沒坐過壹輛壹面飛馳壹面汽笛尖鳴的救護車呢,這可是我小時候曾經想要幹的許多事情中的壹種。到醫院時,人們告訴我新聞記者們都蜂擁而至等在外面了,我趕快要來我的白手套戴上。戴著手套從擔架上向人們揮手致意,成了壹張非常有名的新聞照片。
後來,壹位醫生跟我說,我能活下來真是奇跡。壹位消防員曾說過,在大多數情況下,當妳的衣服起火時,妳很可能被毀容或者被燒死。我差點就這樣,我的腦袋後面三度燒傷,差點損傷到顱骨,這給我帶來了不少麻煩,但我仍算是夠幸運的。
正如我們現在已經知道的,事情的結果是擴大了商業宣傳,百事可樂的銷售量更大了,為此,百事可樂公司付給我了有史以來最高的廣告簽約酬金,如此的史無前例,以致《吉尼斯世界紀錄》也把這條消息收進了書中。後來,我又為百事可樂公司拍了壹部廣告名叫《孩子》,我給他們出了點難題,讓他們減少壹些我的鏡頭,因為我感覺到那些鏡頭並不令人滿意。後來這部廣告很成功,他們也承認了我是對的。
到現在,我仍清楚的記得著火的那天晚上,百事可樂公司的董事們那驚恐萬狀的表情,他們想萬壹我真的被燒壞了,那麽每壹個美國兒童在喝百事可樂時,嘴裏會是壹種什麽苦滋味。他們也知道我會起訴,我確實這麽做了,但我表現得非常出色、非常的了不起,他們賠償了我壹百五十萬美元,我立刻全部捐給了“邁克爾·傑克遜燒傷治療中心”。我在醫院時看到了許多燒傷病人,他們使我深受感動,我覺得我必須為他們做點兒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