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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牌設計也靠抄,妳怎麽看待時尚圈的抄襲?

時尚圈嘛,本身就是個圈,轉來轉去依舊是那些東西稱為時尚,很多時候的抄襲我們可以理解為是借鑒靈感來源嘛,某品牌設計師看到其他的品牌新的設計覺得某壹方面的元素采用的很好,融合的很完美,所以就拿來借鑒使用,當然,抄襲也是壹部分的相似,可是,很多時候元素就是會湊巧相似,大概是可以理解且接受的。

上個周聽說海瀾之家旗下黑鯨潮牌的抄襲,特意去他們旗艦店看了看,抄襲的那可是真不少,壹眼就能看出來原版是什麽。國外國內的都有,巴黎世家的外套、supreme的包、roaringwild的上裝下裝配件、adidas?yeezy的鞋、soulgoods的logo,?李寧的拖鞋,fr2的腰帶........真的多。還有其他很款式都是抄襲。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快銷品牌依靠抄襲起家,甚至以極短的抄襲周期為傲。我們無需考慮他們的品牌風格,因為他們本身就沒有任何風格。而耐人尋味的是,這種現象不止在快時尚品牌中有,大牌也會有!比如當年沸沸揚揚的Saint Laurent 與 Christain Louboutin 的紅底之爭。

阿迪達斯近年恢復了上世紀70年代的鞋款“斯坦·史密斯”(俗稱“小白鞋”),取得巨大成功。這不僅讓美國競爭對手耐克“惱火”,還讓“兄弟公司”彪馬憤怒,其以“設計被盜”為名將阿迪達斯告上德國法庭。彪馬認為阿迪達斯推出的復古鞋款“斯坦·史密斯”侵害了公司的兩種設計模型,要求法院處罰阿迪達斯公司。

如今的社會並不在乎妳是否有創新的東西出現,重要的是妳創作出來的東西是否夠炸,能在社交媒體中炒起來,設計產品的收益就能體現出來。很多吃瓜群眾並不在乎這次的設計是出自於哪裏的,反正我買東西就圖個名氣和外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