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商標法實施條例 》的規定,對侵犯 註冊商標 專用權的行為,任何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或者 侵權行為 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投訴壹般應采取書面形式,寫明有關情況並提供相關 證據 ,如侵權嫌疑人名稱、地址,涉嫌侵權行為的發生地,涉嫌侵權的 商標 標識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資料)等等。同時,投訴人也可以通過電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商標註冊 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請求保護其商標專用權的,應當遞交書面投訴申請,同時附送其有效的證明材料。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七條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條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的工作。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