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誌玲訴商家品牌侵權案勝訴:不要再誤導消費者。
林誌玲
5月23日,林誌玲發微博表示“感謝法律最終還事實以真相,盜用名字的商標被判決無效了。希望這些商家以後能恪守誠信經營的商業道德準則,不要再通過這樣不合法的方式誤導消費者了。”據悉,此前市場上出現了壹款名為“林誌玲linzhiling”的化妝品盜用林誌玲姓名生產、銷售,並且在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她的肖像對產品進行宣傳推廣,讓消費者誤以為是其代言,被林誌玲訴至法院。目前,盜用她名字的商標已經被法院判決無效。
律師聲明
網友紛紛評論“太惡心了這種人,就應該用法律狠狠地制裁。害人終害己,幸虧妳知道了,不然的話都不知道會怎樣,支持林誌玲女神”“支持維權!看到國家越來越重視版權、名譽權和知識產權,這是社會法律意識極大的提升,屬於非常大的進步!”
來源:鳳凰網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