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幹擾、阻礙商標所有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所有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侵權人通常要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侵權的行為人要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法院決定。情節嚴重的,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壹條違反本法第六條規定,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申請註冊。非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非法經營額20%以下的罰款,沒有非法經營額或者非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