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書和證照。
申請材料(壹式三份):
1,保健食品衛生許可申請表;
2、衛生部《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3、產品質量標準(企業標準);
4、生產企業衛生規範及說明;
5、產品配方及依據;
6、生產流程及圖表;
7、委托加工應提交《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人與委托加工企業簽訂的有效委托加工合同;
8、生產條件、生產技術人員、質量保證體系;
9、產品設計、包裝和產品說明書;
10,產品衛生監測數據。
11,其他資料,營業執照,地方衛生許可證,商標註冊證等。
投標條件
1,生產企業必須是獨立法人;
2、產量應達到壹定規模;
3.生產白酒、啤酒的企業註冊資本應在200萬元以上,生產其他酒類(含進口酒包裝)應在654.38+0萬元以上;
4、從業人員中至少要有5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5.有效廠房面積不小於500平方米。
投標手續
1.企業應到鎮經發辦領取申請須知,並按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材料。
2、持相關資料到鎮經濟發展辦公室辦理《酒類(專類)生產許可證申請審批表》(壹式兩份)。
3、企業如實填寫《申請表》並附申辦資料備查,然後送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審核,有合格的審批意見。
4、審核通過後,將申請表寄回市外經貿局,由市外經貿局審核並加具意見,送省酒類專賣局審核發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第九條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營業執照;
(二)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具備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
(四)有與生產的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五)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責任制度;
(六)產品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的落後工藝、高能耗、汙染環境和浪費資源的問題。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受理企業申請後,應當組織對企業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