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加盟費是品牌擁有者向加盟商收取的費用,加盟費按照約定,可以退還,或者可以換成廣告費之類的。
前者是對品牌的使用,權限較大;後者是協助品牌所有者推廣品牌,權限較小,內涵也是不同的。
商標使用費條款
通常是指按被許可方總銷售額的壹定比例按季節或年計算和交付。被許可方應對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
按被許可方總銷售額的壹定比例按季節或年計算和交付。被許可方應對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商標的使用是指以經營為目的,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用於服務或者與服務有關的物件上;用於商品或者服務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足以使相關公眾認其為區別該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誌的實際使用。
特許經營的類型
(壹)單體特許: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某個地點開設壹家加盟店的權利。
(二)區域開發特許: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規定區域、規定時間開設規定數量的加盟網點的權利。
(三)二級特許:又稱為分特許。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指定區域銷售特許權的權利。在這種類型中,被特許人具有雙重身份,既是被特許人,同時又是分特許人。
(四)代理特許:特許人授權被特許人招募加盟者。被特許人作為特許人的壹個代理服務機構,代表特許人再招募被特許人,為被特許人提供指導、培訓、咨詢、監督和支持。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商標使用費和加盟費並非是壹樣的,品牌使用費是使用品牌方給品牌所有者交納的費用,而加盟費是向加盟商收取的壹些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