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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請韓國商標,有什麽要求嗎?

費用(人民幣)

商標的申請註冊:7500元

每增加壹個分類:5000元

查詢費用:英文:500元圖形:1200元

韓國的商標法采取先申請原則和登記原則,為“與其他商品相區別的標誌”受到保護,必須登記為商標。對先使用者在商標法上不提供任何保護,但如果該商標是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時,對其進行保護。商標登記與該商標是否在韓國國內使用無關。

從2005年7月起,韓國知識產權局將對具有特定地理來源並且有該地而具備某種品質或聲譽的產品予以商標保護。現行韓國商標法對地理標誌只采取限制性的保護措施,不允許申請註冊地理名稱及產地標誌。修訂後的商標法允許向韓國知識產權局申請註冊地理標誌,以保護來自特定產地並以該產地命名的產品。因此,2005年7月新商標法生效之後,凡具有特定地理來源的產品,無論是外國之知名地理標誌還是在韓國國內有名的地方特產,均將受到商標保護。“地理標誌”的概念包括產地名稱。

商標審查程序:

1、形式審查

提交申請後半個月內受理。申請受理後起1個月內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要件的申請給予壹定的補正期限,補正後的內容符合要求的進入實質審查程序,補正不符合要求的特許廳長可以宣告該商標註冊申請無效。

2、實質審查

壹般從申請到實審結束需要12~14個月。

審查員經過審查認定該註冊申請符合核準標準時,進行商標註冊申請公告,如果不符合核準標準的,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

提出意見或者進行補正後符合核準註冊的要求時,進行商標註冊申請公告,仍不符合核準註冊要求的,作出駁回決定。

申請時間:

取得官方商標受理文件時間約為半個月左右,申請時間12-14個月左右。

保護期:

商標專用權從核準註冊之日起算,有效期十年,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註冊韓國商標的流程:

1)商標設計——註冊韓國商標申請之前自行設計商標。

2)商標查詢——查詢服務(免費);也可以是客戶自助查詢,也可以是專門人員查詢。提供簡單地商標查詢報告

3)商標申請——商標註冊申請文件遞交至韓國知識產權局。

4)商標受理——商標註冊處發給申請人壹個受理編號的回執。(能申請當天受到韓國特許廳的受理通知書)

5)商標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

6)商標公告——商標審查通過便刊登公告,為期3個月,任何人都可以對該商標提出異議。

7)商標註冊——商標公告無異議或經裁定商標異議不成立的,或商標註冊成功的。正常情況下取得商標註冊證書為12-15個月左右。成功註冊後有效期為10年,期滿前六個月按時進行續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