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取得商標印制單位證書承接商標印制業務;
(二)未取得印制人用煙草制品或者人用藥品商標資格,印制人用煙草制品或者人用藥品商標的;
(三)違反《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將註冊商標印制為假冒商標的。
(四)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的規定,印制禁止使用的商標的;
(五)印刷註冊商標時,違反《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壹)項規定,擅自印刷註冊商標的;
(六)接受被許可人的委托印制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未標明被許可人的企業名稱和地址的;
(7)印刷商標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