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轉讓 - 衡陽縣簡史

衡陽縣簡史

野生山峰的歷史

顏回峰是南嶽的第壹高峰,位於市區。相傳“大雁北飛南飛,故翼停而歸”,所以市區又叫雁峰。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壹全國,將原楚國南部分為黔中、長沙兩郡,長沙郡包括衡陽。

公元220年,孫吳在長沙縣東南設立湘東郡,郡址在今陵縣。衡陽縣設在長沙縣西部,在今湘鄉境內,轄正陽(今衡陽縣)、崇安(今衡南縣)、湘南、湘西(今衡山、衡東、南嶽區)、湘鄉、益陽等縣。這是歷史上第壹次出現以衡陽命名的縣。

公元589年,隋朝滅陳,改郡為州,棄湘東、衡陽郡,置衡州,改為衡陽郡。州鎮和縣鎮都在這條河的東岸。這是歷史上第壹次出現衡陽縣。

2001年4月4日,國務院批準(國函[2006 54 38+0]34號):撤銷衡陽市江東區、城南區、城北區、郊區,設立衡陽市珠暉區、雁峰區、石鼓區、蒸湘區市。雁峰區轄原城南的雁峰、白沙洲、黃茶嶺、天馬山、先鋒路5個街道,衡南縣的湘江鄉(不含劉陽村)、嶽坪鄉(不含聯合、嶽坪、北塘3個村)、文昌鄉。區人民政府駐湘江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