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按了相同的字就算侵權,那麽現實中有不少品牌都挨得上邊,如:三菱和五菱;椰樹和椰風;海爾和海信;黃金酒和白金酒等等。這些都是相差壹個字,尤其是叫“糧液”的也不僅在此,陜西有個三糧液,江西有個全糧液;如果要告,究竟該是誰告誰,告得過來嗎?既然有其它“糧液”的牌子,七糧液怎麽就侵權了?
五糧液起訴七糧液的理由是,“這是壹種典型的“傍名牌”行為,意在讓人聯想到“五糧液”,助推銷售,誤導了消費者”。此依據不知從何談起?五糧液確實有名,不僅酒好,價格也不凡,可以說除了茅臺沒有那個酒類能與其相比。而七糧液沒多少名氣,價格也不會高到那去,如果其的質量不行,就是想“傍名牌”也傍不了,即使其就是叫成“五糧液”也不會有多少人會買,只能說其是假冒偽劣;如果其質量好,價格又低,即使叫成其它名字,也無關緊要,“好酒不怕巷子深”買得人也會多。
五糧液作為酒業老大,大業應該有大量,怎連壹個不出名的小酒業也容不下,無非有三種原因:壹是七糧液在價格上和質量上有壹定的優勢,在如今五糧液漲得沒幅的語境下,有壹定的競爭力;二是借以做廣告,以擴大自己的影響,為再提價造聲勢;三是借此鞏固自已的霸主地位,顯威顯力,不允許它人挨自己的邊,老虎屁股摸不得。說到底就是壹個“利”字,為了利而排除異己。
殊不知,容不下七糧液,反而更讓其出名,原來不少人不知道七糧液是“何方聖賢”,此次算是長了眼界,更刺激了人們購買的心理,也許購買的人將更多,銷售將大增,市場份額將更大,多少會產生對五糧液大漲特漲的逆反抵觸。
五糧液告七糧液是自身的權利,但是七糧液既不是假酒,也不是完全仿照,叫法上也不完全相同,有何充足的理由去告人家,只能說是壹種霸氣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