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專利著作權與註冊證有什麽區別?
著作權和專利證書的區別是:
(1)保護的對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觀點的表現形式,這些形式表現為小說、論文、電影、歌曲、圖畫等種類。專利權保護的是發明創造,屬於思想、觀點內容範圍,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2)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由保護對象所決定,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內容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但專利權不會保護主題內容相同的兩個發明創造。
(3)權利產生方式不同。著作權通常可以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專利權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後授予合法申請人。
(4)權利內容不同。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方面;而專利權僅包括實施權、許可他人實施權、轉讓權等財產權內容。
(5)權利保護期限不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壹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後的50年,以實施日起;專利權的保護期分別為發明專利20年,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10年,均從申請日起計算。
二、專利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獨占性。是指專利權是壹種無形財產權,具有排他性質,任何人要實施專利,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必須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並按雙方協議支付使用費,否則構成侵權。
(2)時間性。是指專利權只在授權有效期限內有效,期限屆滿或終止失效後該發明創造就成為全社會的***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專利權的期限是由專利法規定的。
(3)地域性。是指壹個國家授予的專利權只在授予國或地區的區域範圍內有效,對其它國家或地區沒有法律約束力,每個國家或地區所授予的專利權,其效力是互相獨立的。
三、著作權包括哪些權利?
(壹)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制作壹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壹)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壹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壹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事實上,獲得專利權以後,行政主管部門發的是專利權證書,而不是註冊證,專利不可以註冊,商標才能註冊。專利權和著作權除了具有以上區別之外,兩者都屬於受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都屬於無形財產,且保護期限都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