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需要註冊的商品或類別。
2.申請前對商標進行查詢,初步判斷商標是否可以註冊。
3.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註冊並支付註冊費。
4.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申請進行正式審查,如果合格,發出接受通知,如果不合格,發出拒絕通知。
5.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申請進行實質審查,通過審查的納入商標初步審查公告,未通過的發出《商標駁回(或部分駁回)通知書》。
6.商標初步審查的公告期為三個月。期滿未提出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並頒發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