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專利不是國際專利。
南非的專利制度主要特點在於南非的專利僅僅指發明專利,沒有實用新型的制度設計,且外觀設計通過專門立法進行保護。而且,南非對專利采用先申請制,不采用審查制度。
在可專利性、職務發明、第三人申請宣告專利無效、專利的強制許可等方面則吸收了巴黎公約的基本內容,兼顧國際化特點與地方特色。在南非,專利保護期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算,最長為20年。
主要信息:
南非是多個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協定和公約的成員國,其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包括專利、商標法和著作權法。
南非的專利法規定,壹般來說,如果壹項專利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這三個條件的話就能被認定為壹項發明。如果壹項專利具有創造性並且能應用到商業、工業或農業,那麽它就可被認為是新發明。
南非的專利權賦予專利所有人禁止他人制造、使用、運用、處置、提供、轉讓或進口專利權人發明的權利。侵權包括各種形式使用專利發明的行為,包括私人使用,以及生產、銷售、提供銷售或進口包含專利技術的物品。專利所有權人若想使其發明商業化,須確保其沒有侵犯他人的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