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高層次人才分為A+(傑出人才)、A(國家級領軍人才)、B(省級領軍人才)、C(市級領軍人才)四類。
A+類:優秀人才
1.諾貝爾獎獲得者。
2.中國最高國家科學技術獎;圖靈獎、菲爾茲獎、普利茲克獎、邵逸夫獎等國際知名獎項的獲得者。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4.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名譽學部委員。
5.美國、日本等科技發達國家的科學院、工程院院士;臺灣省中央研究院院士。
6.國家“萬人計劃”選拔的優秀人才;國家拔尖人才和創新團隊項目獲得者。
7.經市委人才辦確認,相當於市級以上的頂尖人才。
a類:國家領軍人才
1.選擇了以下人才:
(1)國家長期創新人才工程、創業人才工程、高層次外國專家工程入選。
(2)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由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完成。
2.以下獎項的獲獎者:
(1)中國青年科技獎、青年科學家獎、中國青年女科學家獎獲得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為國家做出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估組成員;中國政府友誼獎獲得者。
(2)全國教學名師;中共宣傳部文化大師和“四有”人才;國醫大師,黃綺學者,吳階平醫學獎獲得者;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中國工藝美術大師,全國優秀專業技術人員;梁思成獎獲得者。
(3)國家自然科學獎壹等獎、國家技術發明獎獲得者(前三名完成人)、國家科技進步獎獲得者(前五名完成人);國家教學成果獎獲得者(前3名完成人);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獲得者(單項獎);中國專利金獎top 2;福建省科技重大貢獻獎。
3.近5年來,擔任過以下職務:
(1)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能源R&D(實驗)中心主任。
(2)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國家R&D重點項目負責人;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國家“863計劃”領域專題專家組組長、副組長、召集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
(3)中華醫學會、中華中醫藥學會、中華中西醫結合學會、中華護理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中華醫師協會等專業委員會(壹、二級專科)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4)廈門市重大項目、重點行業,世界500強企業總部技術研發負責人或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前3名),中國世界500強企業主要管理人才(需提供職業經理人證書)。
4.獨角獸企業創始人(每個企業限2人);通過“壹事壹議”(團隊限2人)給予大力支持的廈門頂尖人才和團隊負責人。
5.市委人才辦已按程序確認相當於上述人才。
b類:省級領軍人才
1.選擇了以下人才:
(1)國家創新人才短期項目、青年國家人才計劃項目;國家“萬人計劃”拔尖青年人才;國家傑出青年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項目已通過最終驗收);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長江學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福建省特殊支持計劃、“百人計劃”(特殊人才除外);“閩江學者”特聘教授。
(2)連續兩次入選廈門市拔尖人才;廈門“雙百計劃”海外高層次人才和A類以上領軍創業人才;城市青年“百花計劃”傑出青年人才。
(3)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福建宣傳文化系統人才和文化大師“四個群體”。
2.以下獎項的獲獎者:
(1)全國名校長、模範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福建省優秀人民教師榮譽稱號獲得者;中國名中醫。
(2)國家級技術專家、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福建省技能大師;福建省工藝美術大師。
(3)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壹等獎獲得者(前三名完成人)。
(4)完成省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獎、技術發明獎壹等獎1,前三名為省科技進步獎;國家知識產權領軍人才(企業);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福建省專利獎特等獎、壹等獎(top 2);福建省青年科技獎;廈門市重大科技貢獻獎。
(5)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壹工程”單項獎;1,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單項獎壹等獎、二等獎;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獎;全國播音主持“金話筒”獎;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長江韜奮獎。
3.在過去五年中,曾擔任以下職務:
(1)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能源R&D(實驗)中心前2名副主任;省(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省工程實驗室主任、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2)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助理、課題組第壹負責人,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國家“863計劃”主題項目或重大項目首席專家,專項組組長、副組長,專題通過最終驗收;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課題組負責人,且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優秀成果項目負責人。
(3)省級醫學會、中醫藥學會、中西醫結合學會、護理學會、預防醫學會、醫師協會等專業委員會(壹、二級專科)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4)廈門市重大項目、重點行業相關領域,世界500強企業地區總部技術研發負責人或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前三名),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技術研發負責人及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前三名)。
(5)在廈門市重點行業重大項目及相關企業中擔任高級管理職務及以上職務,且近三年(自然年度)年薪達到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倍以上的人才。
(6)在國際公認的世界三大大學中擔任最新、前200名大學的學院院長,或擔任教授超過65,438+0年。或副教授3年以上【國際公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是指上海交通大學世界壹流大學研究中心公布的世界大學學術排名、國際高等教育研究機構Quacquarelli Symonds公布的QS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世界大學排名,下同】。
4.近五年來廈門創業,是清科中國創投機構年度排名前20名機構和中國最佳創投機構的核心投資決策團隊主要負責人。
5.市委人才辦已按程序確認相當於上述人才。
c類:市級領軍人才
1.廈門市“雙百花計劃”領軍企業家B、C類人才,“海納百川”人才計劃獲得者(陸金蔡穎卡持卡人),廈門市A類創新創業人才,廈門市拔尖人才。
2 .省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獎、技術發明獎二等獎、省科技進步獎壹等獎獲得者(前3名完成人);省級教學成果壹、二等獎獲得者(前三名完成人);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科技進步獎壹等獎獲得者(前三名完成人);國家標準的第壹起草人;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壹等獎(前兩位完成人)和二等獎(第65438位+第0位完成人)。
3.高級教師、特級教師、省級校長、省級教學名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醫學會、中醫藥學會、中西醫結合學會、護理學會、預防醫學會、醫師協會等專業委員會(壹、二級專科)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4.中國戲劇獎、百花獎、電影金雞獎、音樂金鐘獎、全國美展獎、曲藝牡丹獎、書法蘭亭獎、雜技金菊獎、攝影獎、民間文藝山花獎、電視金鷹獎、舞蓮獎獲獎者(每個獎項的最高獎必須由個人獲得);中國新聞獎壹等獎作品主要作者(top 3);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獲得者。
5.獲得世界前200名大學博士學位或博士後學位,從事我市重點行業(以市發改委發布的重點行業目錄為準)及教育、衛生等重點社會事業,並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才。
6.由福建省委組織部選拔引進、市委人才辦確認的全國重點高校優秀博士。
7.在廈門市重點行業重大項目及相關企業任職,擔任高級管理以上職務或中級技術職務,近三年(自然年度)年薪達到本市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倍以上的人員。
8.經市人才辦按程序確認,相當於上述人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條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擴大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