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商標申請的時候,可能會遇到商標撤銷的情況,在商標的使用的過程,遇到商標註銷的情況,那麽這兩種情況分別是什麽意思呢?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聊壹聊這兩者的區別:
壹、首先商標撤銷
所謂商標撤銷,是指商標在不具備註冊條件的情況下卻成功地進行了註冊時,商標局經查申請條件不符的話,可以依職權撤銷該商標;也可以由其他單位或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撤銷分為使用不當的撤銷、註冊不當的撤銷以及爭議撤銷三種。
二、其次商標註銷
所謂商標註銷,是指商標局依申請或商標期滿未續展,而將註冊商標整體或部分註銷的法律程序。商標註銷包括經申請註銷和商標局主動註銷兩種情形。
三、最後,商標撤銷和商標註銷兩者之間有什麽區別呢?
第壹,商標撤銷後不能再申請,而商標註銷後可以重新申請。
第二,對於商標所有人而言,商標撤銷是被動行為(如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或其他人申請撤銷該商標),而商標註銷則是主動行為(如主動放棄或主動申請)。
註冊商標撤銷分為使用不當的撤銷、註冊不當的撤銷以及爭議撤銷三種。使用不當的撤銷是指經審查構成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組合違反了商標禁用條款的,違反了合理使用註冊商標的義務,應予以撤銷;註冊不當的撤銷包括不附期限的撤銷和附期限的撤銷,主要是依據商標法第10、11、12、13、15、16、31條的規定來采取不同是撤銷方式;爭議撤銷是指在先註冊的商標註冊人,可以對在後註冊在同壹種或類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商標提出爭議,並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在後註冊的商標。
註冊商標被註銷的原因有以下兩點:
1.因為註冊商標十年有效期屆滿,商標權利人在續展、寬展期內沒有辦理商標續展,導致商標局默認權利人不再主張對該註冊商標的所有權,註銷了該商標。
2.權利人不再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需求,主動申請註銷商標。
壹句話總結:商標撤銷的原因是其具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出現,商標註銷則是由於不再使用而辦理。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商標撤銷的原因是其具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出現,商標註銷則是由於不再使用而辦理。好啦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內容,想了解更多有關商標的知識可以進入我們八戒知產商標轉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