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集體商標?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二、申請集體商標應具備哪些條件?
A、必須是經依法登記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 事業單位。該企業或事業單位應為某壹組織,可以是工業的或商業的團體,也可以是協會、行業或其他集體組織,而不是某個單壹企業或 個體經營者;
B、必須有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即申請人依法登記並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文書,可以是企業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的依法登記註冊的批準文件;
C、必須制定所申請集體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
三、註冊集體商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提交按照規定填寫打印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並加蓋申請人公章、
2、商標圖樣
3、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經申請人蓋章確認)
4、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5、提交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集體成員名單等。
四、申請集體商標的流程是什麽?
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序)→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在交費窗口繳納商標註冊規費→三個月左右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非必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