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起,張月姣律師工作於中國國家進出口委員會、中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參與了起草中外合資企業法、經濟特區條例等。
1982至1984年,任世界銀行法律部法律顧問。
1984至1997年,任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條約法律司外資處副處長、外貿處處長、副司長、司長。參與起草中國的“民法通則”、“涉外經濟合同法”、“公司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貿法”、“反傾銷條例”、“反補貼條例”等法規;審批外商投資企業合同;還率中國代表團與外國談判“投資保護協定”;擔任中美知識產權談判代表、中國復關談判法律顧問;參加制定與完善“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還參加了烏拉圭回合在日內瓦的最終談判。
1987至1999年,被選為國際統壹私法協會理事、國際發展法學院董事,參與制訂“國際融資租賃公約”,“商事合同通則”等。張月姣律師是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人民大學,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等法學院的兼職教授,汕頭大學法學院教授。
1998至2004年,張月姣律師任亞洲開發銀行助理法律總顧問、東亞地區局副局長,湄公區域局副局長,亞洲開發銀行上訴委員會聯合主席,亞洲開發銀行歐洲局長等職,負責亞洲開發銀行的法律與政策改革項目,貸款,籌資,地區合作,國際組織間的合作等。
2005年2月,擔任西非開發銀行董事。張月姣律師是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中心的仲裁員,曾受理過100多宗經濟糾紛,還曾作為法律專家出庭倫敦貿易高等法院和國際商會仲裁案的庭審,為當事人挽回大量損失。
2005年5月加入君合律師事務所為執業律師和資深顧問。
2005年至今 汕頭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月姣律師是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
張月姣律師出版的著作包括:《中國對外經貿法律與實務研析》,《中國涉外經濟法律介紹》(英文)等。
2007年12月12日,汕頭大學在學術交流中心3號會議室舉辦“張月姣教授入選WTO大法官慶祝會”恭賀汕頭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月姣就任WTO大法官,法學院張月姣教授出席了慶祝會並與大家分享成功的經驗。
2007年11月27日,張月姣當選WTO上訴機構大法官。張月姣的任期為四年,從2008年6月1日開始。
2008年5月20日,張月姣在日內瓦世界貿易組織總部正式宣誓就任該組織上訴機構法官,她的4年任期將於2008年6月1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