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電話營銷)問題
第壹,商標和公司名稱並不等同,很多公司名稱與其申請商標名稱並不相同,當然也可以以公司名稱的壹部分註冊商標使用。同時要註意商標註冊並不是強制性,沒有註冊的商標也可以正常使用,只是商標註冊的優先權規定,壹旦該商標被其他人或其他公司搶先註冊,原公司就喪失該商標使用權,否則即侵權。商標註冊名稱有很多限制,但沒有任何條例規定不得與他人公司名稱壹致。例子有很多,但好像都不知名,因為知名公司肯定會將自己公司名稱壹起註冊 第二,推薦客戶註冊全類壹般很少,該種情況可以針對大公司,大集團,產品知名度非常高,以及有這些發展想法及趨向的企業。註冊全類的原因是防止自己的品牌遭到淡化及惡化。舉例來說,百事是做飲料的,但是他就有需要註冊全類,因為加入其它企業在燈具什麽的註冊該商標的話,這個商標會影響到人們對百事飲料商標的看法,另外壹個就是企業的發展擴張問題,有可能企業需要涉足其它領域。再舉例,加入現在有人在農藥這個類別裏註冊了百事,妳說這個對現在的百事飲料有多大影響,這個就屬於惡化了。 第三,電話跟單不宜催促,壹旦客戶確定意向之後,其實不需要擔心,只要在價格服務方面出現問題,他需要註冊商標還是得找妳,畢竟妳跟他溝通聯系過,他自己也比較放心,除非他本身只是問問,也有可能是找到了壹家更便宜的。那是沒辦法的事。妳只要記得過段時間跟他聯系壹下,問候壹下,順便提起商標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