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商務網 2007-09-26 13:26:00
經過5年的商標申請和商標異議裁定過程,本月24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下文裁定,該省壹家酒廠獲得“開心辭典”第33大類(酒類)商標。位於南京的江蘇寧海商標事務所全程代理了這壹商標。該所所長曹靜稱,該公司申請的“同壹首歌”也有望拿到商標。
申請“開心辭典”商標的江蘇雙洋酒業公司副總經理劉殿利說,2002年公司推出了壹款新產品,包裝得像壹本書壹樣,策劃人員就想啟用“開心辭典”進行包裝,並於2002年8月向工商部門申請了第33類的開心辭典商標,商標範圍涵蓋白蘭地、果酒、葡萄酒等整個酒類產品,並在2003年8月14日獲得了註冊。
2003年5月到8月的公示期間,中央電視臺委托北京靈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商標異議。曹靜說,接到異議後,商標事務所準備了充分的答辯意見。她說,中央電視臺雖然對開心辭典節目享有著作權,但其權利也僅限於其表現形式及作品內容,而非開心辭典4個字。同時,開心辭典為漢語中有含義的詞匯,而非中央電視臺自創,並且其指定使用的酒類商品與異議人創辦並播出電視欄目分屬不同行業,普通消費者易於區分。曹靜說,本月24日,國家工商總局下發了開心辭典商標異議裁定書,裁定異議人中央電視臺的異議理由不成立,第3270363號開心辭典商標予以核準註冊。
劉殿利說,接到核準書,公司將立即啟動針對開心辭典酒類產品的營銷計劃。此外,根據該案例推測,其申請的“同壹首歌”酒類商標也有望獲得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