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工程的宗旨是:根據政府關於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方針,以民間的方式廣泛動員海內外財力資源,建立希望工程基金,資助貧困地區的失學兒童繼續學業、改善貧困地區的辦學條件,促進貧困地區基礎教育事業的發展。
1989年10月30日,中國青基會召開“救助貧困地區失學少年”新聞發布會。理事長劉延東在會上宣布,建立我國第壹個“救助貧困地區失學少年基金”,長期實施“希望工程”,會後,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等首都10余家報紙、電臺、電視臺作了報道。
希望工程的標誌:
心形的海浪托起壹輪噴薄而出的太陽,鄧小平手書“希望工程”及希望工程英文專用字“PROJECTHOPE”***同組成了“希望工程”的註冊商標。這是我國首次將壹項公益性社會活動名稱註冊為服務商標。
此次希望工程服務商標註冊成功並授權使用,對維護“希望工程”的崇高聲譽及加強希望工程的管理,具有積極意義。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同時聲明,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許可,31個省(市、區)及鐵道“希望辦”相關機構。
將依法使用“希望工程”服務商標,開展符合“希望工程”宗旨的各項活動,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許可授權,不得以“希望工程”名義從事各種形式的活動,否則將視為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