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商標法》中的“在先權利”
妳好,《商標法》所保護的在先權利是指在商標申請註冊之前即已存在並合法有效的權利。同時,當出現不同主體在相同類似商品上同日申請相同近似商標,以及以不正當手段搶先申請註冊他人使用在先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等情形時,《商標法》亦對在先使用商標提供保護。因此,對商標的在先使用雖然不能形成嚴格意義上的權利,但在特定情形下也可成為《商標法》所保護的準權利。本文擬從縱橫比較的角度評述《商標法》對在先權利(含在先準權利)的保護,並對《商標法》第三十壹條的理解與使用發表意見。希望能幫助到妳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