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依照法律法規開展市場監督管理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起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工商行政規章和政策。
2.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3.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4.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糾紛,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負責特殊標誌和正式標誌的登記、歸檔和保護。
5.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商品交易市場的信用分類管理,依法研究、分析和發布市場主體基本註冊信息和商標註冊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6.負責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服務、監督和管理。
擴展數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行政編制300名(含兩委15離退休幹部)。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4人,局級局長42人。
國家工商總局整合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組建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是對生產、流通和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安全有效性實施統壹監督管理。將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隊伍和檢驗檢測機構劃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