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壹百零九條,要求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國際申請,申請人可以在辦理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手續之日起壹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修改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要求獲得發明專利權的國際申請,發明專利申請人在提出實質審查階段通知之日起的3個月內,可以對發明專利申請主動提出修改,上述修改稱為國家階段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