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嚴重損害了正常經營者的經濟利益,阻礙了我國從制造經濟向品牌經濟的轉變。惡意搶註的本質是對他人商譽或名譽的盜用,或者是對公共資源的非法占用,必然會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為了應對惡意註冊商標,企業要麽高價回購,要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解決訴訟,要麽提前註冊大量所謂的“防禦性商標”,造成經濟資源的無端浪費。惡意註冊商標的泛濫影響合法經營者商標意識的培養,阻礙甚至扼殺知名品牌的形成。
(2)消耗大量商標審查和司法資源,危及商標註冊和使用秩序。由於惡意搶註的盛行,包括侵犯他人權益、占用公共資源、商標無真實使用意圖等,加重了本已不堪重負的商標審查人員和司法人員,嚴重降低了商標審查和訴訟的效率。我國商標申請量和商標數量連續十年世界第壹,並且每年還在以1O%以上的速度增長。由於商標審查周期長,前期商標障礙多,正常商標申請難度大,影響正常商標秩序的建立。
(3)、嚴重危害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形象,比如日本產業經濟公開指責中國惡意搶註,意大利對外貿易委員會專程來華打擊假冒意大利品牌。。
商標搶註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補救:
1.如果註冊商標處於初步審查公告期,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2.註冊商標已經核準的,可以在該商標註冊後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註冊商標屬於馳名商標的,提出撤銷申請沒有期限。
3.註冊商標註冊後長期未使用的,可以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為由,向商標局申請註銷。
4.重新註冊商標,商標不能與原商標近似。至於不用商標知名度的擔心,只要產品質量好,註意宣傳推廣,同樣可以取得不錯的銷量。商標不壹定要和商號相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