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商號與 商標 的區別是什麽 商號與商標的關系極為密切,經常壹起出現在同壹商品上,商號有的情況下可以成為商標的壹個組成部分或同壹內容,但有時又不是。商號和商標在作用和性質上是有區別的,主要表現為: (1)商標主要是用來區別商品的,代表著商品的信譽,必須與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聯系而存在, 商標權 屬 知識產權 ; 商號主要是用來區別企業的,代表著廠商的信譽,必須與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相聯系而存在,商號權屬名稱權,所以商號權與人身或身份聯系更緊密。 (2)商標按照《 商標法 》的規定進行註冊和使用,具有專用權。其專用權在全國範圍內有效,並有法定的時效性; 商號按照《 公司法 》或《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同樣具有專用權。其專用權在所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管轄 的地域範圍內有效,並與企業同生同滅。 (3)在我國,商標權有專門的商標法保護; 而商號權僅比照 民法典 關於企業名稱權的保護方法保護。 (4)帶有某公司商號標記的含 註冊商標 的商品銷售到另壹國家時,銷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標在另壹國家註冊,卻沒有必要就其商號再行註冊。 當有些企業將自己的商號註冊成商標使用,或者將已註冊的商標變更登記為企業的商號,商標和商號就成為同壹內容或是其中的壹個組成部分。這都是《商標法》、《公司法》及《企業登記管理條例》所允許的。 二、商號和商標有哪些不同 商號又稱廠商名稱,是企業的名字,商號是工業產權的壹部分。與商標壹樣受法律保護。其作用是在壹定地域範圍內和壹定行業中,識別不同的企業。而且識別的是整個企業,商標的作用是區別壹個企業的商品和其他企業的商品。 商號必須按《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件》進行登記才能取得和使用,並按該《條例》規定使用和進行管理,商標必須按 《商標法》進行管理和使用,商標可以註冊,也可以不註冊, 商標註冊 和商號登記的法律效力範圍不同。壹個商標壹旦獲準註冊,那麽在全國範圍內,任何其他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或註冊與該商標相同或相似商標。而對商號則實行地域性保護,商標和商標還有壹點區別,就是壹個企業可以使用和註冊很多商標,而商號只有壹個。 商標與商號又存在著緊密聯系,它們往往同時出現在同壹商品或商品包裝上,而且相互影響,相互配合,***同起著識別的推廣的作用。 不管是商號還是商標,其實對於普通人來講都是很專業的東西了。現實生活中我們比較常見的是商標,但對於商號相信大家也不會太陌生,尤其是廣告中的那種“百年老字號”,其實也就屬於商號了。商標與商號之間有不壹樣的地方,上文也作出了介紹。
法律客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三條 企業名稱在企業申請登記時,由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核定。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註冊後方可使用,在規定的範圍內享有專用權。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的下列行為,由登記主管機關區別情節,予以處罰: (壹)使用未經核準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 (二)擅自改變企業名稱的,予以警告或者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並限期辦理變更登記; (三)擅自轉讓或者出租自己的企業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