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註冊商標的結構有多種,可以是文字、字母、圖形、數字、亦可以是文字+圖形等等,隨著大家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提高,很多公司或個人名下都會有多個商標,曾有客戶咨詢,自己註冊了壹個圖形商標和壹個文字商標,是否可以把兩個商標組合在壹起使用?在商標法中並沒有禁止幾個商標組合起來使用,也沒有相關條文規定支持這樣使用,只能說每個商標是合法的即成功拿到註冊證了的,是可以隨意搭配使用,但是也有前提條件,需要同壹種類別的商品上使用,搭配在壹起使用的兩個或多個商標,其商標註冊保護類別中都必須包含有這壹類別的商品,這樣才可以使用,如是兩個不同類別的商標搭配在壹起,使用在壹種商品上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的工作。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