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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斯萊斯是被大眾買下的,但為什麽商標持有者是寶馬?

那時大眾和寶馬爭勞斯萊斯的時候:寶馬和大眾兩家公司不斷增加收購勞斯萊斯的價碼,最後寶馬公司出價到5.75億美元,大眾公司出價7.95億美元,同時保證英國管理模式不變,生產地也保留在英國,VICKERS(當時持有勞斯萊斯品牌的公司)理所當然會選擇大眾,但是勞斯萊斯飛機發動機公司卻被寶馬所控制,不同意大眾使用勞斯萊斯品牌,同事寶馬公司威脅停止供給勞斯萊斯發動機和相關配件,這使得VICKERS也無法將勞斯萊斯讓給大眾。事情發展到這壹步,大眾、寶馬、勞斯萊斯以及VICKERS只能通過談判以求得解決爭端。收購最終以寶馬勝利告終,寶馬用6800萬美元從勞斯萊斯飛機發動機公司買到了勞斯萊斯的商標權,而大眾僅僅爭到了5年勞斯萊斯品牌的使用權,得以安慰的是賓利汽車和勞斯萊斯廠房屬於了大眾汽車,就這樣,2003年,勞斯萊斯正式歸屬於寶馬送死。童年,寶馬公司推出了新款幻影車型,並在底特律車展上亮相,同期,新幻影的生產也轉移到新工廠古德伍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