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9年上半年完成後,立即將此文寄到中央有關部委並在各有關網站和論壇推廣,得到眾多人士的贊同與支持。並與南開大學德語老師陳輝壹起聯名將各自在此方面的論文寄至中央政治局各位常委,得到時任中央書記外書記劉雲山同誌的高度重視,專門作出批示並轉信至教育部。教育部時任袁貴仁部長親自召開部長會議,由部綜合處魏丹專門聯系兩位同誌。
黃晶在此文中首次完整、連貫提出文化覺醒、文化自信的概念***六條主張,其中包括“文化覺醒、文化自信”在內的五條被中央及有關部門采納,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改《憲法》,將中文置於與國旗、國徽、國家主權同等地位,讓人們認識到中英文混用等胡亂使用中國語言文字行為是對中國語言文化的戕害;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在內的有關法律法規。
增加關於禁止中外文混用的條文,明確少數幾種可以與中文同時使用外文的特殊場合。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發文,要求各部門、行業凡是受眾為我國民眾的文字材料,壹律禁止穿插使用英文等外國語言文字或其他民族文字。確有需要的,在括號內註明外文原稱,或用相應文字另行文。呼籲中華文化的意識覺醒,強調中華文明自信,提倡全面、規範使用漢語文字的風尚,宣傳中英文混用的危害。
禁止媒體(報紙、電視、電臺、正規網站)受眾主要為中國人群的中英文混用(中文出版物禁止使用;公文禁止使用;在校學生語文類學習、考試禁止使用。) 必須使用中文的幾種情況:涉及公權力的會徽、標誌、商標、品牌圖案,必須使用中文。如電臺、電視臺、警車等。本國生產或所有權為中國且投放國外市場的產品標誌、說明必須有中文。
掀起“漢化風暴”。國家教育、翻譯部門及工作人員要加強職能作用,嚴把翻譯、審核關,每年開展中英文混用清理翻譯工作,定期通報不正確的翻譯而不是將字母詞公布為當年漢語流行詞。 自此之後,相關“文化覺醒、文化自信”的論述才逐漸出現,道路、制度自信的提法也由此才漸漸於十八大之後逐步推出。
文化覺醒、文化自信早在2009年就完整提出,是解決中國人近壹百多年來崇洋媚外思想問題的根本指導原則。所有文化覺醒、文化自信的論述皆自此開始。這壹主張也被寫入中央十七屆六中全會和十八大。雖然只有八個字,但這是中華民族真正復興的思想基石。因此,李克強總理指出,要尊重人民群眾的原創精神。
所以,並不是只有專家教授才能提出有效的思想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