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等毒性植物的殺蟲劑、殺菌劑、驅避劑、增效劑,如除蟲菊素、魚藤根、煙草水、大蒜素、苦楝、川楝子、印楝、芝麻素等。
②釋放寄生性捕食性天敵、昆蟲、捕食蟎、蜘蛛、昆蟲病原線蟲。
③允許在害蟲誘捕器中使用昆蟲信息素和植物性引誘劑。
④允許使用礦物油和植物油制劑。
⑤允許使用礦物農藥中的硫磺制劑和銅制劑。
6.經專門機構批準,允許有限度地使用活體微生物農藥,如真菌制劑、細菌制劑、病毒制劑、放線菌、拮抗菌、昆蟲病原線蟲、原生動物等。
⑦允許限量使用農用抗生素,如春雷黴素、多抗黴素(環絲氨酸)、井崗黴素、農抗120、中生黴素、瀏陽黴素等。
(2)禁止使用有機合成化學農藥、殺蟎劑、殺菌劑、殺線蟲劑、除草劑和植物生長調節劑。
(3)禁止使用生物農藥和礦物農藥混合的有機合成農藥的各種制劑。
(4)禁止使用轉基因品種(產品)和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