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出售壹個商標的流程有以下幾步:
1、尋找商標買家:通過在網上掛售或其他渠道出售。
2、公證處公證:確定買家後,根據相應需要到公證處辦理商標轉讓公證。
3、準備資料提交商標局辦理轉讓手續:
(1)商標受讓人簽名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通過代理機構辦理時需要);
(2)商標轉讓人與受讓人簽名或蓋章的商標轉讓申請書;
(3)商標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登記證;
(4)商標轉讓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
(5)商標註冊證書/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6)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協議壹份。
4、等待受理辦理完成
(1)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後十五日內發出《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
(2)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四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註冊證》壹並使用。
(3)《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標註的日期為轉讓註冊的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