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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別人商標後果

法律分析:使用他人已註冊商標的後果是:壹般情況下,應當承擔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等民事責任。若行為涉及國家利益或社會公眾利益的,還應當由專利行政部門予以相應的責令停止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行政罰款等行政責任。若其情節惡劣的,涉及假冒商標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壹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壹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