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被起訴怎麽辦?商標侵權應註意的事項。
被侵權了怎麽辦?《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條所列行為之壹,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引起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侵權行為成立時,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可以並處罰款。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侵權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金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五十六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侵權人因前款所列侵權行為獲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綜上所述,權利人可以選擇不同的方式主張權利。在計算賠償金額時,他可以通過工商或質監部門的審核來獲得。如果他仍然壹無所有,他可以計算他因此遭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