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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類商標經營範圍

第1類:用於工業、科學、攝影、農業、園藝、森林的化學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樹脂,未加工塑料物質,肥料,滅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屬焊接用制劑,保存食品用化學品,鞣料,工業用粘合劑。

第2類:顏料,清漆,漆,防銹劑和木材防腐劑,著色劑,媒染劑,未加工的天然樹脂,畫家、裝飾家、印刷商和藝術家用金屬箔及金屬粉。

第3類:洗衣用漂白劑及其他物料,清潔、擦亮、去漬及研磨用制劑,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妝品,發水,牙膏。

第4類:工業用油及油脂,潤滑劑,吸收、噴灑和粘結灰塵用品,燃料(包括馬達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蠟燭,燈芯。

第5類:藥品、醫用和獸醫用制劑;醫用衛生制劑;醫用或獸醫用營養食物和物質,嬰兒食品;人用和動物用膳食補充劑;膏藥,繃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蠟;消毒劑;消滅有害動物制劑;殺真菌劑,除莠劑。

第6類:普通金屬及其合金;金屬建築材料;可移動金屬建築物;鐵軌用金屬材料;普通金屬制非電氣用纜線;五金具,金屬小五金具;金屬管;保險箱;礦石。

第7類:機械和機床、電動機和發動機(陸上車輛除外)、機械傳動用聯軸器和傳動部件(陸上車輛除外)、非人工農用工具、孵化器。

第8類:手工用具及器具(手工操作)、刀、叉和湯匙、軍刀、剃須刀。

第9類:科學、航海、大地、攝影、電影、光學、規模、量具、信號、檢驗(監督),救護車(救援)和教學設備和儀器、加工、轉換、傳輸、積累、調節或控制電的儀器和設備,記錄、通訊、重放聲音和形象,磁性數據載體,錄音盤,自動售貨機的機械結構和支付啟動設備、現金機器,計算機和數據處理設備,消防設備。

第10類:外科、醫療、牙科和獸醫器械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的文章;縫合材料;殘疾人特殊治療設施;按摩設備;嬰兒護理器具和用品;性用具、器具及性用品。

第11類:照明、加熱、蒸汽、烹調、冷藏、幹燥、通風、供水及衛生設施。車輛、陸、空、海運輸工具。

第12類:運輸工具。包括陸地車輛的發動機和發動機;陸地車輛用聯軸器和傳動部件;氣墊船。

第13類:焰火。包括火器和煙花產品;

第14類:珠寶手表。包括貴金屬、某些貴金屬產品或鍍金貴金屬產品、珠寶及手表及手表及其零配件;

第15類:樂器。包括機械鋼琴及其配件;音樂盒;電氣及電子儀器;

第16類:辦公用品。包括紙張、硬紙板及若幹紙張及硬紙板產品、辦公用品;

第17類:橡膠制品。包括用作電氣絕緣、隔熱或隔音的材料,以及生產用的塑膠板、板或棒,以及由橡膠、背膠、背膠、石棉、雲母及這些材料的替代品制成的若幹物品;

第18類:皮革及皮革制品。包括皮革、人造皮革及其制品;

第19類:建築材料。包括非金屬建築材料;

第20類:家具。包括家具及其組件、由木頭、軟木、蘆葦、藤條、柳條、角、骨、象牙、鯨骨、貝殼、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及這些材料或塑料的替代品制成的若幹物品;

第21類:廚房潔具。這包括供家庭和廚房使用的小型手提電器、浴室電器、玻璃器皿及某些用陶瓷、陶土或玻璃制成的物品;

第22類:帶檐繩網。第22類主要包括其他用於制作帆布和帆的材料、電纜、墊片和填充材料以及紡織用纖維材料;

第23類:紗線和絲綢。包括紡織用紗線及線;

第24類:布單。包括織物和家用織物覆蓋物;

第25類:衣服、鞋及帽子包括服裝、鞋、帽;

第26類:扣式拉鏈。包括縫紉用品、戴用天然或人造頭發、發飾及不屬別類用於裝飾其他物品的小件物品;

第27類:地毯席墊。包括鋪在己建成的地板和墻壁上的制品;

第28類:健身器材。包括玩具和遊戲裝置,體育設備,娛樂及創意道具,以及某些聖誕樹用裝飾品;

第29類:食品。包括動物類食品,以及日用或貯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園藝產品;

第30類:方便食品。包括日用或貯藏用的植物類食品,以及調味佐料;

第31類:飼料種子。包括野外產品及海產、活動植物及未經加工供任何用途食用的動物飼料;

第32類:啤酒飲料。包括非酒精飲料和啤酒;

第33類:葡萄酒。酒精飲料(啤酒除外);

第34類:吸煙用具。煙草替代品(非醫療);

第35類:廣告銷售。包括廣告;業務操作;業務管理;辦公室事務;

第36類:財務物業管理。金融和貨幣業務提供的服務以及與各種保險合同有關的服務;

第37類:建築維修。(c)建造永久性建築物的承包商或分包商提供的服務和個人或組織為在不改變建築物的物理或化學特性的情況下修復或維修建築物而提供的服務;

第38類:通訊服務。至少允許兩個人進行感官交流的服務;

第39類:運輸和儲存。(c)為將人或貨物從壹地運送到另壹地而提供的服務(通過鐵路、公路、水路、航空或管道)和與此有關的必要服務,以及為將貨物儲存在倉庫或其他建築物中以方便保管和保存而提供的服務;

第40類:材料加工。材料處理;

第41類:教育娛樂。由個人或團體提供的與人類或動物智力發展有關的服務,以及用於娛樂或娛樂的服務;

第42類:Web服務。包括由個人、個人或團體提供的理論和實踐服務,涉及復雜領域的活動;這些服務由專業人士提供,如化學家、物理學家、工程師、計算機程序員等。

第43類:餐飲及住宿。服務,包括由個人或機構提供的為消費者提供食物和飲料的服務,以及在旅館、公寓或其他提供臨時住宿的機構提供床位和寄宿處的服務;

第44類:醫學園藝。包括個人或機構向人或動物提供的醫療、衛生和美容服務;它還包括與農業、園藝和林業領域有關的服務;

第45類:社會服務。法律服務;為實物財產和個人提供實物保護的安全服務;他人為滿足個人需要而提供的私人和社會服務。

擴展資料

市場上存在大量的惡意商標搶註行為,如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附加他人商標聲譽、搶註馳名商標、侵犯他人在先權利、侵占公***資源、重復搶註商標等。

在這方面,有關負責人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說,面對日益大規模惡意商標註冊和專業情況,商標局整理和總結了典型的惡意應用程序類型和相關的情況下通過優化審查過程。具體表現突出的有以下四種情況:

壹是駁回惡意攀比他人商譽、註冊高知名度商標的申請。

例如,威海帝速貿易有限公司申請註冊的300多件商標,全部充分包含了他人提前註冊的商標,知名度高;自然人林浩申請註冊的200多個商標與知名商標如華為、微信高度相似,涵蓋相同和類似的商品和服務。

以上案件均存在獲取他人商譽的不當意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商標局應依法予以駁回。

第二,大量具有非法占用公***資源意圖的商標申請,如常見名稱、行業術語等,被駁回。

例如,上海Junchang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及相關利益團體申請登記近5000縣級以下行政區劃的名稱和商標,由商標局拒絕依法因為上面的應用程序是為了不當占用公***資源,擾亂正常秩序的商標註冊,容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三是嚴格審查和駁回對名人姓名和商標註冊等他人在先權利的惡意商標申請。

例如晉江麥格雷迪鞋服貿易有限公司在未經我的許可或授權的情況下,將籃球明星的名字註冊為商標,很容易造成公眾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誤解。商標局嚴格審查並駁回了該商標。

第四,嚴格審查和駁回同壹企業惡意重復註冊和連續註冊的商標申請,參照事先異議和無效的情況。

如自然人王王樹本在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了“美麗的公主”,“熔盛股票許多類似於知名品牌”商標,具有明顯的知名商標復制,復制他人的故意,有大量註冊商標的主觀惡意囤積行為,沒有註冊商標的合法性,違反公序良俗原則,商標,法官們依法宣告無效。

此外,商標局還重點查處了多起惡意囤積、惡意侵占他人商譽的案件,遏制了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惡意註冊行為。

法律依據:《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商標經營範圍分為:

壹、化學原料;

二、顏料油漆;

三、日用化品;

四、燃料油脂;

五、醫藥衛生;

六、五金金屬;

七、機器設備;

八、手工器械;

九、科學儀器;

十、醫療器械;

壹、家用電器。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十條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壹)同中華人民***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誌、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第十壹條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壹)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